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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东辽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13:46 信息来源:东辽县商务局

  关于公开遴选东辽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东辽县县域商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县域商业建设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4〕1号)精神,结合东辽县实际,公开遴选东辽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项目实施单位。现将公开遴选东辽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及建设标准

  (一)支持农产品上行功能

  1.改造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在我县城区改造

  1个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

  (1)支持内容。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重点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服务功能升级两类改造项目。其中,作业场地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实现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作业;对仓库进行冷藏及通风储藏改造;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污水处理等相关的设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购买电脑、打印机、装卸等设备设施;配备中(小)型清洗机、烘干机、打包机、真空塑封机等初级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出入库信息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

  (2)补助资金。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3)建设时限。2024年6月-2024年12月。

  二、基本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报单位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份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申报单位应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的企业,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申报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申报程序

  (一)遴选公告发布。本次遴选公告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发布。

  1.获取《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线上免费获取;

  3.方式:凡有意参加项目的企业可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83457446@qq.com)线上获取《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为主题,邮件由代理机构收取成功后,《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将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各企业的发件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须备注联系方式)、《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备注联系方式),单位负责人直接申报的无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二)申报。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填报和准备项目申报材料,与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9时00分。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301会议室。

  (三)评审。东辽县商务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出具评审结果。

  (四)公示。东辽县商务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公示。

  (五)费用。本次论证费用为项目总投资额的1.5%,待论证公示后由承接单位承担,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

  (六)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提出资金安排方案,预拨付部分资金,待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奖补资金。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遴选人信息

  名称:东辽县商务局

  地址:辽源市东辽县

  项目联系人:韩志强

  联系方式:1564376144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电商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曹舒萍

  联系方式:13234455308

(责任编辑:东辽县商务局温爽)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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