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第8批重点案件办理情况报告
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
2023年12月12日,市督查组向我县转办第八批次,1件举报案件,其中标注“*”重点案件1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受理编号D1DL20231212001:“东辽县白泉镇集贤村一组村民栾方山反映弟弟栾方林家耕地被征收(已取得补偿款)用于修建高架桥,后来又得知村支书表示不在建设高架桥,可以恢复耕种,但目前农用地内存在的砂石、水泥板、钢板等障碍物,对农用地的复耕工作造成影响。”
(一)基本情况
为了改善县城交通基础设施,2021年底,东辽县研究决定在东辽县白泉镇集贤村建设“东辽县K69公铁立交项目”,白泉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29日永久性征用集贤村一组村民栾方林土地1.6亩,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65元,共补偿55494.00元,现已补偿完毕。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举报案件不属实,已办结。
经查,东辽县白泉镇人民政府已征用栾方林的耕地,达成了补偿协议,补偿款也已经到位。目前栾方林被征用的土地,已由K69公铁立交项目施工方平整并堆放土方,用于建设K69公铁立交项目,属于项目合法审批用地范围,不存在违法行为。白泉镇集贤村民委员会书记马某某从未对当事人讲述过“不再建设高架桥,可以恢复耕种”的有关事宜。因此,举报问题不属实。
整改措施:
无
(三)问责情况
无
(四)案件办理人员
案件调查人员:
单位:东辽县自然资源局 职务:执法监察大队科员 姓名:王旭涛
东辽县自然资源局 职务: 法规监察科科长 姓名:李秀利
案件审核人员:
单位:东辽县自然资源局 职务:局长助理 姓名:栾仕群
案件包保领导:
单位:东辽县人民政府 职务:副县长 姓名:张志民
县(区)工作协调联络组审核人员:
单位:东辽县生态环境局 职务:局 长 姓名:王文鹏
东辽县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