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
2023年12月8日,市督查组向我县转办第4批次,1件举报案件,其中标注“*”重点案件1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受理编号D1DL20231208001:“东辽县泉太镇老王造纸厂表面处于关停状态,晚上偷偷生产,造成环境污染,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影响。”
(一)基本情况
举报的老王造纸厂实为东辽县亨利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辽县泉太镇六马村二组,法定代表人:王营,经营范围为:再生纸加工。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案件部分属实,目前为阶段性办结。
2023年12月9日上午,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与泉太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东辽县亨利纸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东辽县亨利纸业有限公司未生产,法定代表人王营未到场,现场无工人工作,锅炉没有启动,但发现生产车间内原已拆除的造纸设备又重新安装完成,具备生产条件,且地面上有废纸屑及废水流淌的痕迹。
2023年12月9日晚8时,东辽局环境执法人员再次对东辽县亨利纸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暗查,现场无工人工作,生产设备没有运转,锅炉也未启动。
东辽县亨利纸业有限公司处于关停状态的问题属实,晚上偷偷生产,造成环境污染、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影响的问题不属实。
整改措施: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和泉太镇政府将持续加大该类举报案件的监管力度,同时对东辽县亨利纸业有限公司进行明查暗访,如发现该企业擅自生产,将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杜绝东辽县境内环境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问题的发生。(立整立改)
(三)问责情况
无
(四)案件办理人员
案件调查人员:
单位:东辽县生态环境局 职务:中队长 姓名:李 季
单位:东辽县生态环境局 职务:队 员 姓名:李达夫
单位:泉太镇人民政府 职务: 环保助理姓名:姜文龙
案件审核人员:
单位:东辽县生态环境局 职务:大队长 姓名:吴兆波
单位:泉太镇人民政府 职务:宣传委员 姓名:赵 盟
案件包保领导:
单位:东辽县人民政府 职务:副县长 姓名: 张志民
单位:东辽县生态环境局 职务:局 长 姓名: 王文鹏
县(区)工作协调联络组审核人员:
单位:东辽县生态环境局 职务:局 长 姓名: 王文鹏
东辽县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