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持续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4 信息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建办〔2024〕29号

 

厅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持续推进我厅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质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持续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公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发布。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做好建筑业、房地产等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公开,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效果可量测、可评价,不断增强经营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发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工作,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持续做好群众关注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物业服务管理、住房公积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推广力度,全方位展示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惠民成效,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办事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以提升用户体验为导向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后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深入推进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审批办、市政处、供热中心和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效

  (四)深化政策集中公开。持续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在厅门户网站的集中公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法规处和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深化政策发布解读。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聚焦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关键词、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衔接和差异等内容,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不得以简单复制摘抄文件原文替代解读。(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有效扩大公众参与。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及执行的必经程序。深入企业,面向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执行有效性。(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妥善处理建筑业、住房保障、房地产、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时限意识,受理群众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后,第一时间审核申请内容和要件,把握好推进工作的时间节点,确保按期答复。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维护政府部门形象。(厅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做好厅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规范健全网民留言答复选登机制,高质高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办理工作,严格办理时限,提高回复质量。(厅投诉举报中心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障

  (九)做好政策风险评估。充分评估政策公开带来的各种影响,认真做好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避免发生误读误解。建立完善政策效果评价机制,通过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适时更新迭代政策。(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规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及时准确传递党中央、国务院权威声音。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落实专人专责,加强平台日常巡查、维护,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定期开展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巡查整治,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厅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与审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厅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做好培训和考核评估。全厅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年内办公室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素养。各处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有关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厅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韩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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