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24〕41号
市政府并市委:
2024年,东辽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政治引领,法治理念进一步树牢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县党员干部通过集体学、自学、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不同形式开展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走深走实。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在县管干部、副科级干部专题进修班、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中均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程。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在全县范围内举办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我县各学校已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时计划,确保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学科课时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作出批示,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动法治领域重点工作。完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经过优化调整,组成了13人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设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5个。
(二)坚持依法决策,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强化
一是行政决策更规范。规范决策程序,出台内部层级监督、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法律顾问团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引入市级专家型律师充实顾问团,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会议。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机制更加成熟,实现目录化、规范化管理,审查率、备案率达到100%。二是司法制度更优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逐步确立,85%的人力资源集中到办案一线。畅通优秀法官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专案”集中审理机制,实现了知识产权检察案件的集中统一办理,提高了办案效率和保护力度。贯彻落实公益诉讼,本年度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件。三是行政争议化解更妥善。全面落实省、市府院联动会议精神,坚持将府院联动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关键举措。法、检两院与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信息共享有效衔接机制,召开行政争议案件协调化解会2次。本年度,我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已结案的32件,未出现纠错案件;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诉前化解行政争议5件。县检察院共立案行政案件(不含行刑反向衔接)87件,共发出检察建议70件;县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1件、非诉执行审查案件18件,发出司法建议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检察建议、司法建议回复率100%,无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县公安局受理行政案件309件,结案率100%。
(三)立足职能转变,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各乡镇、各部门均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及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过自查,东辽县无涉企方面规范性文件。二是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非法高利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嫌黑恶犯罪,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犯罪,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的投融资秩序,助力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三是深化“放管服”惠企改革。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网上办、免费办”;强化一窗通办,专人协助办理,实现从办理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开户等环节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受理”;不断深化“证照一码通”改革,简化审批,实现准入准营同步提速;加速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实现企业注销全程帮办。四是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打造了前台集中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综合服务”模式。本年度共通过县、乡“综合受理窗口”办理事项6468件,覆盖审批事项达33种。开展网办能力对标提升行动,逐步推进更多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实现“零跑动”。截至目前,我县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62.9%,进厅率、进窗率分别为97.2%和79.6%。五是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县市场局牵头向全县各单位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双随机年度抽查计划的录入工作。截至目前,制定总任务数69个,部门计划数41个,跨部门计划数28个;跨部门计划占比为40.58%。
(四)遵循公正文明规范,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积极推动监督体系建设,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已基本建立。26个行政执法部门在内设机构加挂行政执法监督科牌子。13个乡镇均成立了由乡镇司法所长参加的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截至目前,各乡镇、各部门共确定行政执法监督人员81人,具体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交通、水利等重点执法部门进行案卷评查,就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书面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不断提高了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印发《东辽县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组织执法人员通过法治教育网进行线上20学时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并及时督促各单位开展不少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开展向上跟案学习,我县组织15名乡镇执法人员到市级执法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跟案学习,通过直接参与执法案件办理,有效解决了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惑。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职责,实现了县乡两级全覆盖,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深入推进“四张清单”,截至目前,我县各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24件,其中适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案件86件,适用率为20.3%,减免金额为79.97万元。我县各执法部门编制完成不予处罚事项清单643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578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592项和免于强制64项,共计1877项,并建立配套“一案三书”工作制度。按照省厅要求对执法主体、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截至目前,我县共有法定执法机关39家,受委托执法主体13家,法律法规授权执法主体2家,行政执法事项共计2645项,已经全部在县政府网站政府服务信息窗口进行了公示。全面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积极推动落实清单编制,截至目前,我县已有18个执法部门,共编制“首违不罚清单”181 项。推动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省级制定的标准,在合法限度内正确裁判、规范使用。四是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开展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后评估,为了保证下放到乡镇的县级行政执法权限能够有效承接,由县政数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和下放权限部门对已经下放到乡镇的53项县级行政执法权限进行全面评估。
(五)营造法治氛围,法治社会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更加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通知》《东辽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共性清单》。印发《2024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活动责任清单。召开了东辽县“八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推进会议,通报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介绍经验、查找不足,并提出新的年度工作要求,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结合民法典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开展法治讲座和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宣传活动,县检察院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2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检教同行,共护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二是法治乡村建设更加完善。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表格形式清单化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现全县有3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和法律明白人培训为契机,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0000余份、解答咨询近200人,受众4000余人。从加强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入手,讲好法治东辽故事,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法治文化氛围。法治广场和法治长廊成为了群众接受法治教育的有效阵地,全县已建成法治文化阵地279个、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文化长廊60个、法治宣传栏271个、法治书屋251个,已基本实现法治文化元素全覆盖。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多举措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设有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等服务窗口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每年平均接待来访群众400余人次。9台智能终端机已上线,“智能+公共法律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四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化。坚持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一体推进,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四调联动”,设立各类调解组织300余个,选聘退休法官、退休人民警察担任驻县法院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本年度,人民调解案件1466件,其中诉调对接案件132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案件120件。县检察院建立联合审查、联合听证、联合答复机制,增强释法说理,召开公开听证5次,有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全面推开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印发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小册子,明确各类信访事件办理流程,强化网上业务受理办理工作规范,严格落实《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概况要素及录入规则》等8个规则,全县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县委、县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及时调整委员会、三个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充分发挥委员会牵头抓总的作用,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并纳入年初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听取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东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召开东辽县2023年度述法评议会议,通过述法有效总结工作、接受监督,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带动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开展2023年度依法治县绩效考核,推进法治建设走深走实。提前谋划,制定印发工作指引,依法治县办联合两办督查室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等开展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
三、上年度报告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于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不够深入问题,出台了《全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为各部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画出了框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暂行办法》,高质量开展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述法评议,推动一把手履职。
(二)对于乡镇法治建设工作仍有差距问题,结合乡镇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开展调研、督查4次。将乡镇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专项督查、绩效考核,切实推动工作开展。
(三)对于依法决策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印发工作指引,再次明确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流程。依法治县办多次开展调研指导,面对面讲解合法性审查工作。在政府常务会的议题申报单上增加是否为规范性文件及是否需合法性审查一栏,在源头进行把关,有效提升各乡镇、各部门的重视程度。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深化。虽然通过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宣传,但效果还不够明显,人民群众的知晓率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在学深悟透上还有差距,需长期深入系统学习研究,久久为功。
(二)“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领导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还不够强。有的部门对述法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与具体的工作相结合,述法报告撰写不规范。
(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政府部门在每年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时,还存在没有对照要求内容撰写报告、没有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开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
五、2025年具体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开展各项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并牢牢把握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贯彻的自觉性,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确保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进一步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暂行办法》落地落实。按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两规则一细则”,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全面压实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工作程序。各部门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对于以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起草部门严谨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司法局负责合法性审查,政府办负责对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行政决策推进过程中的监督工作,分工协作,各司其职,进一步规范我县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四)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创新普法方式,丰富普法形式,力求普法宣传提质增效;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日,通过入户拉家常、建立家庭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公职人员作用,结合公职人员懂法知法的优势,做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浏览解读:东辽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政策解读
东辽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