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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人民政府关于东辽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09:17 信息来源:东辽县人民政府

东府〔2024〕12号

中共辽源市委:

  法治水平是衡量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第一标准。近年来,我县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强力推进,在依法行政、管理服务、营商环境等工作领域全面提升,尤其是我县申报的省级“生态旅游法庭”项目单向示范成功创建后,法治护航品牌效应突显,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积极对标对表、努力补齐短板,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创建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决策 

  我县始终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依法依规履行职位职责作为年终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标准,将法治思维贯穿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制定印发《东辽县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作用,建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依法行政内容纳入了党校干部培训重要课程,县委县政府始终将会前学法作为常委会、常务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截止目前,县委常委会学法7次,县政府常务会学法10次。各乡镇各部门采取一把手、科室负责人讲法、邀请专家授课、阅读法律书籍等多种方式进行学法,学法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努力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印发《东辽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指引》,指导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程序承办重大行政决策,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截至目前,共审核完成县政府重大决策3件。指导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开展“两个废止”、涉及营商环境的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梳理出县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2个,拟废止的文件共7个,顺利完成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持续推进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吉事办”门户网站实现全过程网上办理;全面梳理我县《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进驻事项清单》,做到应进必进,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模式;聚焦优流程、促共享、减材料,利用“全流程审批系统”共享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材料,8月至今已共享减材料59次,有效降低了企业、群众办事的时间成本。目前,我县政务服务事项进厅率达95.6%、进窗率达75.3%、网办率达57.7%,均超过省里标准。二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组织召开“东辽县工程建设项目压缩审批时限推进会”和“东辽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工作推进会”,形成《东辽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流程图》,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各节点审批时限。全年,我县共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受理项目152个,平均审批时限压缩至0.88个工作日。成立东辽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班,积极落实线上协同办理,线下领办协办。本年度,我县已累计开展线上协同服务40次,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及不涉及新增用地的项目外,新报建项目均已开展线上协同服务;积极推行“容缺+承诺”“领办+协办”服务举措,简化办事流程,全面实行领办代办,指导项目单位在申报过程中的信息填写、要件上传等,不断提升我县项目审批效率和企业满意度。三是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双随机年度抽查计划的录入工作。制定《关于印发东辽县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及每季度工作情况通报。截至目前,东辽县部门实际制定计划数量51个,部门内计划数量31个,跨部门发起数量20个,制定部门发起部门联合占比57.53%,所有计划均已完成并公示。理顺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本情况,协调民政部门摸清了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通过“双随机、 一公开”的方式对行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进行收费检查,及时掌握企业费用缴纳情况。积极开展东辽县“互联网+监管”工作,创建账号132个,使用“我要执法”app 开展检查任务819次,现场核验率为97.56%, 结果填报率93.41%。四是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依法治县办制定印发《东辽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2023年版)》,以良法善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市场局成立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工作专班,开展“走企连心”活动,目前对企业提出的22项问题已全部解决。依托e窗通,业务办理全程电子化,实现企业零跑动。县政数局制定《东辽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东辽县项目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测评办法》,建立营商环境考核机制,着力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驶入快车道,出台“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为探索拓宽政企交流提供新渠道。科学编制《东辽县惠企政策手册(2023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实现“一对一”解读,切实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着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证件管理。为加强我县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县司法局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更替制度,确保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有序退出和补充,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今年以来,通过考试并申领执法证件人员71人,收回执法证件(含证件丢失公告挂失)51个。在发放过程中逐一进行资格审核,把握了行政执法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与法治教育网合作,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共计40学时;组织县直部门法制科长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班”;开展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测试,共有441人参加,成绩均在70分以上。以考促学,以学增智,我县执法队伍从执法能力、素质等方面均得到了大幅提升。三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及事项清单。2022年8月,县司法局积极指导各乡镇按照省司法厅《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通过建立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同时,在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建立包容审慎“四张清单”工作,并实现对清单的动态调整。目前,全县共编制3197项行政执法事项。2023年,我县各执法部门编制完成不予处罚事项清单643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578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592项和免于强制64项,共计1877项。适用“四张清单”5件,涉及金额人民币89680元。四是提升乡镇行政执法水平。指导各乡镇建立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及工作台账。根据《东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辽县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文件要求,重新编制《东辽县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2023年版)》,共下放行政执法权限89项,并组织12个县直执法部门进行“点对点”业务培训,保证下放执法权限能够有效运行。对各乡镇2023年以来办理的21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将案卷中发现的问题对乡镇进行了反馈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以此提升乡镇执法人员的案卷制作水平。五是全面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为更好地实现执法部门从单一处罚向管理服务的观念转变、执法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硬性执法向柔性疏导的模式转变,县司法局积极推动落实“首违不罚清单”编制工作。目前,我县18个县直执法部门共编制“首违不罚清单”181项。县公安局、县水利局等4个部门,适用“首违不罚”案件共318件。六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2023年,县司法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件,其中受理19件,不予受理1件。已受理的19件已经全部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审结,审结率为100%。审结的19件行政复议案件中,维持17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撤销1件,复议纠错率为5.26%。七是降低行政应诉败诉率。为进一步降低我县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召开东辽县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联合制定《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将行政机关败诉率和生效判决自动履行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截止目前,我县共有行政应诉18件,其中败诉2件,败诉率为11.1%。 

  (四)大力营造法治氛围,逐渐使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深入人心 

  一是紧抓普法宣传工作,努力实现社会面全覆盖。按照《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相关规定,县人大就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情况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对目前的落实情况和成绩给予高度肯定。同时,普法宣传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成效,“八五”普法实施以来,全县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00余次,覆盖人群20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年初,召开东辽县“八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推进会议,制定《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4·15国家安全日、5月份“路政宣传月”、“6·1”国际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县委国安办、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文广旅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责任单位开展重点区域性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有法治文化阵地279个、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文化长廊60个、法治宣传栏271个、法治书屋251个,让村民在家门口学习法治知识,普法更接地气。联合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走进乡村”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进社区”、“民法典进社区”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覆盖社区群众超万人。以民兵训练为契机,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先后走访诚鼎铸造、璟盛实业、三盛装备、正浩机械等企业,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氛围。目前,全县共有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印发《东辽县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指引》,按程序推选出“法律明白人”, 2021年以来,全县共有“法律明白人”1237人,参与调解各类纠纷案件3000余件。 

  二是以服务人民为宗旨,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县已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35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今年以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年接待来访群众4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128件、公证195件。1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开展法治宣传50次,解答法律咨询245人次,调解纠纷116件。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工作,全县235个村和3个社区均配备了法律顾问。目前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总人数为82人,其中律师人数达到了61人。今年以来,全县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微信群推送各类法律常识、法条、法规,解答各类法律咨询;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列席县委常委会10次,列席政府常务会10次,列席其他专题会议8次,共提出法律意见15条。全县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0余次,调解纠纷2600余件,上报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卷宗2363本,发放补贴28.39万元。开展2023年度全县人民调解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工作,本次培训邀请了党委党校教授、退休检察官、在职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授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常见法律问题、人民调解技巧等为内容,分别在13个乡镇开设培训专场,对全县700余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成效显著。 

  三是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充分运用县、乡(镇)、村(社区)一级抓一级的防控体系,狠抓“111”平安建设模式创新应用,实现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平安建设办公室一体化建设,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显著提升。年初以来,我县共接访626件1728人次,主要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农村农业、土地纠纷等方面问题。书记、县长率先垂范,带领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定期到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重要节点期间坐班开门接访,有访必接,年初以来,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累计接待信访问题73件,切实解决了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疑难信访问题。县信访局组织召开案件研判会50余次,转办信访案件81件,交办信访案件15件,督办信访案件2件,主要领导深入乡镇召开专题会,班子成员带领全局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时时调度案件进展。各乡镇、各部门科学合理安排常态化的接访下访工作,及时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90%以上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实现了一升一降一减少的工作目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县委县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及时调整委员会、三个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充分发挥委员会牵头抓总的作用,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并纳入年初工作要点。召开东辽县2022年度述法评议会议,通过述法有效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察整改,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带动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和办公室会议,就法治化营商环境、道路交通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作出安排部署。制定《东辽县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将法治乡镇建设细化成39项具体指标,并在安恕镇召开推进乡镇法治建设现场会,通过交流发言、经验介绍,为全面提升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提供了宝贵经验。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针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下沉到集市、村屯明察暗访;针对乡镇法治建设工作年初制发工作指引,并于3月、7月深入13个乡镇进行督促检查,形成问题清单,要求各乡镇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时常跟踪回头看;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组织县司法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13各乡镇和30个部门就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问题提出具体整改建议,为明年成功创建示范打牢基础。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不够深入、不够具体,浮于表面。主要体现在对依法治县工作研究的不细、理解不到位,落实抓不着关键点,有部署、计划,但检查调度、督促推动少,缺乏全过程佐证资料,与创建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二是乡镇法治建设工作仍有差距。我县目前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乡镇一层的法治意识、普法氛围、依法依规决策、执法等方面工作与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辽源市已经出台了《辽源市法治乡村建设办法》,为我们接下来的法治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不仅是乡镇,要一直向纵深推进到村屯。如果乡镇党委政府这一环做不好,各村便缺少引领建设法治乡村的指挥棒,会导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停滞不前。 

  三是依法决策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仍然没有意识到依法依规决策的重要性,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未及时向县委、县人大进行报告,部分领导干部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不清楚、不了解,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履行有抵触情绪,没有认真履行程序,导致法制审核通不过。 

  四、2024年具体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压实主体责任。明年,市委、市政府对我县争取2024年省级示范创建提出明确目标,务必达到示范创建成果,我县申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标准高、要求严,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把法治建设贯穿本乡镇、本部门工作全过程,深入研究法治建设具体工作任务,制定相关措施,并做好跟进督促调度,确保工作落实落地见效,同时做好全过程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圆满收官。 

  二是全面推进法治乡镇建设。各乡镇仔细研究县委依法治县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六大方面39项具体指标,总结试点乡镇安恕镇的先进经验,多学习、多借鉴,充分发挥依法治镇委员会、领导小组的作用,不要让依法治镇工作机构形同虚设,要积极认领工作,主动研究法治乡镇重点任务,加强协调督导,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工作程序。各部门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对于以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起草部门严谨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司法局负责合法性审查,政府办负责对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行政决策推进过程中的监督工作,分工协作,各司其职,进一步规范我县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四是围绕“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要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2024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按照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及时指导、跟踪督促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二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月、法律明白人培训等为契机,开展相关活动。制定《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三要推动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定《东辽县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法等法律法规纳入计划,指导各部门结合本单位自学和集中学习开展学习。四要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联合县民政局积极选树一批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组织基层法律明白人培训,优化课程设置,多选取一些经典案例,巩固现有民主法治示范村、推举出新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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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赵昕)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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