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农财联发〔2020〕20号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0]18号)及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20]6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根据吉林省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由东辽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与东辽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东辽县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推进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市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禽粪污就近还田利用为主要方向,优化现有支持政策,积极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努力打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为发展现代畜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按照绿色发展理念,根据我县畜牧业发展状况、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考虑周边农田的消纳能力和终端产品利用渠道,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农用地综合养分平衡,实现种养循环发展。
(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政府通过财政、金融等优惠政策引导各类主体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共同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
(三)统筹规划,科学设计。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统筹县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划布局,科学设计治理路径,合理选择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因地制宜、因区施策,探索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模式。
(四)强化考核,压实责任。坚持政策支持与严格管理双管齐下,明确考核方法、工作要求和结果运用,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管力度,建立并落实项目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确保实施效果。
三、工作目标
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要突出生猪规模养殖场,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适应粪污肥料化利用要求的设施装备,进一步扩大处理规模,提升处理水平,确保今年底前项目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四、项目支持内容、支持条件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内容。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饮水、清粪、环境控制、臭气处理、厌氧发酵或密闭式贮存发酵以及堆(沤)肥设施建设,购置粪肥运输和施用机械设备,配套建设粪污输送管网、田间贮存池等。
(二)支持条件。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支持范围为未实施2017-2020年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非畜牧大县,支持的养殖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养殖场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已在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
2.能够按要求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准确记录粪污处理和利用情况。
3.原则上按规定配套消纳用地或者签订粪污消纳协议,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
4.项目实施后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能够存放用肥间隔期间粪污产生量,臭气得到有效控制,液体粪污实现密闭贮存和处理。
为避免多头、重复安排资金,已实施2019-2020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的养殖场不纳入支持范围。
(三)支持方式。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择优确定项目支持范围和奖补标准(每个猪当量不高于450元)。
项目支持范围: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对2020年完成新建、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补助。
奖补标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总计236万元。
1.建设钢筋混凝土污水池200-299立方米,补贴6万元;300-399立方米,补贴8万元;400-499立方米,补贴10万元;500-800立方米,补贴13-20万元。
2. 建设“防雨、防渗、防外溢”储粪池70-99平方米,补贴1万元;建设“防雨、防渗、防外溢”储粪池100-159平方米,补贴1.2万元;160-299平方米,补贴2.5-3万元; 300-399平方米以上,补贴4-7万元;400平方米以上,补贴10万元。
五、项目申报与验收
(一)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单位(主体)按要求填写《东辽
县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以奖代补申报表》(附件),并提供营业执照、用地手续、环评手续、项目建设方案及项目建设图纸等相关资料,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到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局产业科),逾期未报送的,不再受理。
(二)初审。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对补助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补助对象,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畜牧)进行汇总并备案。
(四)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组织相关人员于2020年12月15日前对完成建设的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时间根据项目建设情况临时决定)。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审核把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属于约束性任务,实行先建后补。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真实性及质量安全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县财政局分工协作、协调统一。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对项目的审核和验收结果负责,主要负责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实、组织建设、检查验收、监督管理和合格项目备案,并在验收结束后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县财政部门负责按要求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统筹使用,并对项目奖补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二)加强绩效管理。强化项目实施日常监管,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按月报送项目进度,确保数据真实、全面、有效,准确反映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以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情况。在年度结束后,按照省里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形成本级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畜牧部门。
(三)注重宣传总结。加强政策宣传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服务和指导工作,推动畜禽粪污低成本处理、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做好项目年终总结,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总结报送省畜牧业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生态环境厅。
附件:东辽县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以奖代补申报表
浏览解读:东辽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东辽县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东辽县农业农村局
东辽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