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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等6项实施细则的要求(吉人社联〔2024〕78号),我县对全日制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申报就业创业租房补贴人员(一月份)进行审核,审核合格6人,给予1000元/月补贴。现将通过审核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8日起至1月14日止。
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电话:0437-5555861
附件:请点击下载
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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