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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2年防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吉林省防汛条例》关于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2022年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请各级防汛责任人及时掌握情况,组织安排好各项安全度汛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辽源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5月25日
辽源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辽源市防洪城市防汛责任人名单
辽源市大江大河防汛责任人名单
辽源市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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