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驻县各中省直相关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体现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的宗旨,真正遴选出顺应民意、反映民情、贴近民需的民生实事,现面向各单位、全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1日止。
二、征集内容
2023年度公开征集的实事项目主要围绕社会保障、扶贫济困、城乡城建、文化旅游、医疗教育、养老服务、环境保护、创业就业、公共交通、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11个方面,及其他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建议事项。
三、征集要求
(一)具有可操作性。项目条件上,应符合各项方针政策,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项目实施的要素条件成熟。
(二)具有普惠性。项目布局上,应具有全局性、普惠性,惠及面广、受益面大,社会效益显著。
(三)具有可行性。资金安排上,应具有可行性,要充分考虑东辽实际,量力而行,推动民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四)具有可控性。建设周期上,一般能够在当年完成或有明确的年度阶段目标。
(五)具有全局性。涉及个别单位、群体或个人的利益诉求问题不列为民生实事建议项目。
县政府督查室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