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21日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依法履行公示程序,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本次公示意见征求采用网上征集、电话受理的方式进行。在意见征集期间,没有接到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站群导航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微信
分享